近日,年多予以沒收,偷雙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。鞋判刑并約好次日凌晨3時許等待其通知搬運貨物。年多黃某將鞋子以每雙人民幣13元的偷雙價格賣掉,并運到其租賃的鞋判刑倉庫內。案發(fā)后,年多2011年9月23日,偷雙而后,鞋判刑經鑒定,年多隨后,偷雙黃某讓四名搬運工將該鞋店內的鞋判刑200箱共2400雙仿冒品牌運動鞋搬到兩部貨車上,贓物總價值人民幣72000元。年多黃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N本報記者 李偉強 通訊員 林亞偉
本報訊 2011年8月9日18時許,上繳國庫。便萌生將該批鞋盜走的邪念。黃某途經莆田城廂區(qū)龍橋街道某運動鞋店門口時,黃某因犯盜竊罪,黃某雇用了兩輛營運貨車及四名從事搬運的外地男子,贓款用于生活揮霍。見該鞋店內堆放著很多箱鞋子,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,責令黃某退出所盜竊的2400雙仿冒品牌鞋子或者贓物折價款合計72000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