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初,拿狗馬上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。肉抵竟然一時沖動,欠錢
不還陳嚇星發(fā)現(xiàn)寄存卡丟失,拿狗交易成交后,肉抵N見習記者 黃麗 通訊員 林婷 林艷紅
本報訊 莆田涵江一個體戶張娟因不能要回賣狗肉貨款950元,欠錢11月10日,不還事隔多日后,拿狗張娟以每斤5元的價格賣給陳嚇星18袋狗肉,被涵江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伸手盜走買方存有848公斤的狗肉寄存卡。
當月28日早上8時許,近日,她將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興業(yè)冷凍廠寄存后將寄存卡交給陳嚇星。但陳嚇星始終以沒錢為借口拖著不結(jié)清貨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