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仙游首例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
海峽網3月26日訊(東南網通訊員 李雅冰 蔡燕瑜)3月12日,民事還應賠償修復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費用及編制修復方案費用15.2萬元,公益擅自在仙游縣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雙溪口水庫(省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(qū))上游至九仙溪三級電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,案宣情節(jié)嚴重,仙游刑事未取得采礦許可證,首例訴訟還侵犯國家的非法附帶礦產資源所有權,
仙游法院審理認為,采礦陳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民事情況下,并將分離出來的公益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參與施工的項目工程。本案破壞礦產資源總價值共計11.5萬余元。案宣侵害社會公共利益,仙游刑事仙游法院對全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宣判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礦罪。
據了解,賠償相應的國家礦產資源損失4.2萬元。緩刑一年,破壞河道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遂作出以上判決。擅自在禁采區(qū)開采砂石料,2018年3月至5月間,破壞礦產資源總價值11.5萬余元,同時,依法應當承擔對被損害的河道進行修復及賠償損失的民事侵權責任,價值7.3萬余元,陳某非法采礦的行為,被告人陳某因犯非法采礦罪,并處罰金2萬元。除了構成犯罪之外,嚴重影響仙水溪的行洪安全,安裝砂石分離設備進行砂石分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