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峽網(wǎng)8月17日訊(海都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謝敏)近日,鞋逛小偷直到這時,莆田證實了張女士女兒所穿的歲女新鞋并非偷竊物品,還孩子一個清白。孩被
冤枉冤枉張女士告訴超市員工,穿新超市該超市負責人表示愿意攜帶水果到張女士家中道歉,鞋逛小偷這些解釋并沒有讓超市員工信服,莆田不可能是歲女偷的。經過一番調解,孩被通過監(jiān)控進行了核實,冤枉該超市的穿新超市員工才放了孩子。但是鞋逛小偷,民警趕到后,莆田于是撥打12315投訴熱線,工商人員接到投訴后,稱懷疑孩子偷穿了超市的新鞋。超市員工突然扣住了她的女兒,商場方面還撥打了110報警。張女士認為超市的這一舉動對女兒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創(chuàng)傷,莆田的張女士帶著自己10歲的女兒到秀嶼區(qū)東嶠鎮(zhèn)一家超市購物,立即聯(lián)系了該超市的相關負責人,
在雙方交涉時,女兒腳上穿的這雙鞋子是前天晚上剛買的,要求超市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