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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案移送至城廂區(qū)檢察院審查起訴時,檢察由民行科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官追
清
N本報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章一
本報訊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間,少年給這家通訊公司造成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1.8萬多元。盜割電纜并依法判處朱某賠償18413元給通訊公司。檢察林某、官追據(jù)悉,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