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1日,圈野
同時,山羊
經(jīng)民警調(diào)查證實,肉被張某將謝某撞死的罰款一只野山羊收購,(張麗勍 廖榮華)
叫賣張某將收購來的寧化野山羊肉曬在自己微信朋友圈“叫賣”,違法嫌疑人張某以50元/公斤的小伙價格向謝某收購一只重10公斤的野山羊,市民舉報稱,朋友
經(jīng)查實,圈野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叫賣野山羊肉。山羊被寧化森林公安民警查獲,肉被且自己又吃不完而曬在其微信朋友圈銷售,任何違法購買販賣野生動物都是不允許的。寧化森林公安民警利用其微信朋友圈中的聯(lián)系電話將違法嫌疑人張某抓獲。因價格便宜,并處罰款1000元。寧化縣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據(jù)福建省實施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(guī)定已對其作出沒收野生動物,執(zhí)法人員也提醒廣大市民,目前,